自供:我是1978年12月入党,1988年后担任厅局级领导干部,因此,可以说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阳光哺育下,成长起来的干部。我深知我的罪行已经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危害。这不仅仅体现在受贿数额巨大,影响沈阳工作、发展和投资环境上,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坑害了一批干部,让他们跟着我犯了错误,所有这些光靠把收受的钱、物返回来是根本无法弥补的。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沈阳市,也对不起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我们走进的这个新时代!我也深知,除了坦白交待之外,我已没有用具体行动挽回损失的机会了。因此,在彻底坦白交待自己罪行的同时,我愿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深刻教训作为反面教材,为党分忧,警示后人。对于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要搞好“三讲”,要坚持“三个代表”,江总书记、党中央、中纪委有一系列 指示。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党一贯重视权力为谁服务这个执政党最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因为,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对个人而言,既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可腐化堕落,遗臭万年!
    背景:权力来自人民要用于人民,领导干部只有以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为俗话说“贿以权集”的特权,高智商的慕绥新妙用此道,他的笑脸和“权棒”是向金钱倾斜的,因此“大款”们便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拜物主义”。领导傍“大款”,“大款”找靠山,二者互相勾结,形成了利益均沾的共同体。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多次违反规定在项目审批、工程承包、协调贷款、减免税费等方面为“大款”提供方便,从中捞取巨额贿赂;“大款”们则充分地利用了这些领导干部手中的职权,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慕绥新曾29次违反审批程序,在不法“大款”的报告上签署个人意见,为他们提供优惠和便利。他所收贿赂中,有近一半是“大款”所送。马向东、宁先杰帮助沈阳华阳物业集团(私营)减免了电贴费1100余万元,二人一次就向该集团总经理高某索要了50万美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领导干部长期与“大款”在一起吃吃喝喝,久而久之模糊了公与私、正义与邪恶的道德界限,把一些不法企业主甚至黑恶势力当做朋友,成为这些不法势力政治上的保护伞。
    沈阳团伙性腐败案件还反映出,那些不法“大款”和社会黑恶势力拉拢、腐蚀领导干部,除了大肆攫取非法财富外,还进一步抢占“政治空间”,篡夺人民手中的权力,以保护和发展他们的“既得利益”。一些不法“大款”甚至黑恶势力头目,通过收买党政官员,在腐败官员的帮助下,摇身一变,成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先进人物。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这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头目,能够成为沈阳市人大代表,就是一个典型。这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相互利用的结果,不仅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在政治上也埋下了隐患。它反映出当前腐败活动在局部有向金钱政治发展的苗头,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
    点评:在长期执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重考验下,领导干部最紧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古人说“利令智昏”,其实,权也能使人“智昏”,所谓“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即为此理。汲取慕绥新的教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江总书记多次谆谆教诲的,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力越大、职位越高,越是“一把手”,就越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因为他们面临的金钱、美色、香风毒雾的诱惑更大。领导干部要强化“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消除个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的“自由”。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负担成正比关系。权力意味着责任,更大权力意味更大责任,党员干部何时忘了责任,那么权力就要失控,领导干部本人就可能向慕绥新等人那样用权力的“双刃剑”砍倒自己。
自供:我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发出的“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一手红、一手黑”,一方面为百姓办好事,一方面在背地里搞腐败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因此,我不听党的话,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性政治原因,也是我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背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在担任沈阳市领导期间,总是以锐意改革、务实、肯干、勤政为民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使其违纪违法行为有着较深的隐蔽性。这些严重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表面上道貌岸然,多以正人君子出现,但背后完全是另一副面孔。慕绥新上任之初,曾经带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搞就职仪式,进行宣誓,成为一大新闻;他还超越沈阳市的财力,大肆举债搞城市建设,搞“形象工程”,捞取所谓政治资本,使人看到他能“干事”的一面。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些华丽包装的背后,他却疯狂敛财,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2000年一年就收受245万元,甚至在1999年全党开展“三讲”教育期间,他还顶风作案,收受贿赂186万元。此外,慕绥新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妻子、女儿经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女慕洋所办公司有十家,获取非法利益在5000万元以上。其前妻贾桂娥也利用慕的职务影响,大肆收受他人钱物,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类似慕绥新这种“两面派”做法,在其他人的身上也体现得非常明显。马向东一直给人以开拓肯干、年轻有为的形象,贾永祥多年来就以“正派、忠厚、老实”的面孔伪装于世,可实际上此人不仅贪污受贿,而且生活腐化堕落,长期与多名妇女保持不正当关系。
    点评:慕绥新的自供还“提醒”我们,要警惕那种“一手红、一手黑”的“两搞干部”,那些表面装“公仆”,背后搞腐败的“两面派”。“两搞干部”(即所谓既会搞经济建设,又能搞腐败的人)的出现至少说明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今年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腐败分子更狡猾了、更隐蔽了、更象“老狐狸”了。一方面如果腐败分子公开以权谋私,一点好事也不干,由于党和人民的“慧眼”,他们不仅升不了官,而且象京剧脸谱上的“白脸奸臣”,一识就破,很容易被查处。表面搞“政绩工程”,做些本该他们做的事,背后搞腐败,“包装”很严,可以欺骗组织,麻痹群众,骗取信任。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把自己装扮成改革开放的“功臣”,发展地方经济有功,因此即使被揭露,查处上也难下狠手,总怕“影响”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实上,慕绥新、马向东等腐败分子也是因为中央下决心才被彻底查处的。
“两搞干部”的“红”与“黑”,决不是一半对一半,而是以“红”掩“黑”,名公实私,“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防治“两搞干部”,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德放在第一位,把廉洁放在重要位置。决不能重用那些缺德的“能人”,防止他们挟才为恶,走向党的事业的反面。二要严查“两搞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与时俱进,提高反腐本领,适应新形势下腐败特点的变化,善于识破伪装,决不让腐败分子藏身于“烟幕弹”之下。要严肃执纪执法,决不能因为腐败分子曾经有过政绩、做过好事,而减轻他们应受的处罚,从而杜绝他们的“侥幸之门”。同时也奉劝那些想学“两搞干部”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因为腐败是“烧身的火”,纸是包不住火的。
    自供:九十年代是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时期,也是共产党员防止交换原则侵蚀党内生活,防止私心贪欲淹没自己灵魂的十分重要时期。由于我没有听党的话,没有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思想斗争,所以,私心膨胀,贪欲不止。刚做领导干部时,自己还比较谨慎,但随着职务的不断上升,追求生活享受,追求“生活现代化”,追求“生活质量”等错误思想也在急剧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通过各种借口,提供服务,满足要求,送钱送物,这种诱惑是对我们新时代共产党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严峻的考验,它决不亚于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进城后要防止敌人糖衣炮弹的袭击!我从最初接收同志的礼物觉得理亏、心虚,到一次收受10万美元觉得心安理得。从一个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接受再教育的穷工人,到现在身价千万元的腐败分子,在回顾反思这些变化时,确实有些后怕甚至心惊肉跳!但当时,自己已经丢掉了共产党员的身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蜕变为违纪犯法的罪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私心和贪欲,不惜昧着良心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自己的丑行,不惜为此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品质,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政治生命进行冒险赌博!事实再一次在我身上证明,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
    背景:慕绥新1978年才入党,职务提升很快。他本应在学习和党性锻炼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但他没有这样做。尤其是在担任沈阳市市长后,他经常不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甚至还多次宣称,“我出道晚”(即入党晚),“党校的门我从来没进过”。马向东较之更甚,即使组织上安排他到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他把很多时间花在了吃喝玩乐上,多次偷偷飞到境外去赌博,甚至其结业论文还是别人代写的。据参加案件查处的中央纪委六室办案人员介绍,前年中央有关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通过观看影片《生死抉择》的电影,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沈阳市委提前一天通知市政府,要求组织全市局以上干部集体观看该片,市委书记在观看影片前要进行警示教育动员。慕绥新接到通知后说:“不管他,明天市政府照常开常务会,谁也不许请假。”结果,市政府领导和一些委办局领导都没参加这次教育活动。
由于慕绥新等人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便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超越权限审批土地等种种违反政策的事情;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对党章、党规、党纪视而不见,表现出权力独断、横行霸道、滥用职权以及满口“黑话”的形象;由于不注意学习,淡忘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热衷于穿名牌、戴名表、坐好车、住豪宅以及红地毯铺路、军乐队奏乐的欢迎仪式;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理想信念动摇,在家中挂“神符”,摆神位,沉湎于封建迷信;由于不注意学习,精神空虚,道德滑坡,因而拼命追逐个人物质利益和低级感官刺激。
    点评:慕绥新的忏悔,真实道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思想霉变,是他走向堕落的总根源。改造世界观是具体的而不是笼统抽象的。我们过去说腐败分子的堕落都是因为世界观方面出了问题,而往往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分析。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内容像“世界”本身一样丰富而具体,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共性是世界观“决口”,但不同的腐败分子世界观“决口”又各有其“个性”,问题可能出在不同环节和不同“闸门”。因此进行警示教育,必须总结反面典型世界观出问题的“个性”特征,不能失之笼统,以增强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
慕绥新在忏悔中没有用抽象的世界观出问题来“搪塞”,而是说得很具体:“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世界观改造的最核心、也是最艰苦的任务仍然是党性与私心贪欲的斗争。”私欲是腐败的思想动因,亦即内因,而权力是腐败的客观条件,两者构成了腐败的充分必要条件,贪欲与权力结合必然生出腐败这一“私生子”。而腐败与奢侈则是一对“孪生兄弟”。慕绥新腐败历程,正如他本人所说,也是不断追求“生活现代化”的过程,“生活现代化”需要不断加大“投入”,于是他便放胆用权力去捞“黑钱”。由此可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是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进攻的“铜墙铁壁”。
    自供:我本人就经常以特殊党员自居,基本脱离组织生活和组织监督,即使有也是形式。这是我离经叛道、蜕化变质重要的组织原因。
沈阳市这些年来组织生活不正常,组织监督苍白乏力,并且从目前揭露出的许多问题看来以至于“三讲”走了过场,都与我本人不能以身作则,不能很好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有很大关系。
关于本人问题,辽宁省委主要领导在沈阳市“三讲”期间曾找我谈过,要求我讲清家属参与经济活动和孩子办企业问题。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在2000年11月19日找我谈话时提醒我:你向中央要结论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我认真对待这些重要的谈话,真诚接受组织监督,彻底改正错误,我相信我就不会走到目前这一步。但是,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在中纪委对我进行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我仍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各种礼金、贿赂100余万元!
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这个结果葬送了我的政治生命。因此,我希望更多的地方党组织一定要发挥组织生活,组织监督的真正作用,使那些刚走上错误道路的同志能及时回头,跟上党中央的步伐,为人民做出更多贡献。
    背景:关于慕绥新专横跋扈、拒绝监督的事例数不胜数。参与办案的中央纪委六室的同志对此概括了三条,活画了慕绥新一副“霸王”嘴脸。(1)在处理与市委的关系上,慕绥新经常表现出一种妄自尊大、擅自做主的作风。他在担任沈阳市市长后,在各种会议和活动场合经常迟到,出现“书记常委等市长”的场面。对于市委的常委会,慕绥新说不参加就不参加,在一些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重大活动中,他经常越过书记表态拍板。在新闻宣传报道上,版面的前后,篇幅的长短,都要和市委书记比,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大发雷霆。在市委常委会上决定干部任免等一些重大问题时,慕绥新不同意就很难通过。比如,他提议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担任市交通局长,由于民意测验中夏任凡得票不够,局领导班子写信集体抵制,市委没有通过这个提议。此后,市委再提出其他人选时,慕绥新一直持反对意见,导致交通局三年没配上局长。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该上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不上,该向市委汇报的不汇报,常常是个人擅自拍板说了算。如投资16亿元的沈阳混南大市场建设,就是慕绥新个人拍板决定的。(2)在处理与下级干部的关系上,慕绥新动辄训人骂人,以势压人。市政府有的同志说:“和老慕要么顺着他来,要么就得搞僵。”慕绥新主持召开的研究工作会议,如果委办局的领导提出一些不同意见,哪怕做些解释工作,慕不仅大声训斥,而且经常使用侮辱人格和恫吓的语言,“你他妈的想不想干了”,“不想干我收拾你”等等。在研究沈阳市无轨电车改为公共汽车的论证会上,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慕绥新竟说:“我让你论证改造后的好处,不是让你论证不行,你他妈的回去给我重新论证。”对于慕绥新的这种专横作风,许多人说,他根本不像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倒像一个黑社会的“老大”。
慕绥新在拒绝组织监督约束的同时,精心编织个人“小圈子”,组建“私党”、“死党”。慕绥新出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后,一开始与马向东的关系“铁”得很,慕绥新还多次在公开场合说马向东是沈阳市的“接班人”。后来,慕马二人发生矛盾,又分道扬镳,各自编织自己的小圈子。沈阳市的许多人都知道,与慕绥新关系密切的人都称他为“大哥”,并且出现了一句口头禅——“有事找大哥”。马向东与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建委主任宁先杰等人,相互称兄道弟,结成团伙。宁先杰公然在市建委系统的大会上宣称,“向东是我们建口的家长,我们都要听他的”。他们三人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一起到境外赌博,一起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三人合伙贪污12万美元,共挪用40万美元在香港开办个人公司。在这样的环境和风气下,沈阳少数中层干部或出于私心,或迫于慕绥新、马向东的淫威,给慕马送钱送物,以期攀上“高枝”,进入“圈子”。种种事实表明,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政治上拉拉扯扯,利益上互相牵连,形成了具有人身依附性质、共享既得利益的团伙。
    点评:慕绥新说自己是党内“个体户”,常以特殊党员自居,脱离组织和群众监督,这是他腐败堕落的重要原因。他只要“哥们”,不要组织,精心组织自己的腐败“小圈子”,醉心于做“大哥”;他作风霸道,个人说了算,以权谋私。对于“三讲”,他充耳不闻,甚至在中央纪委初核、调查期间,他还收受巨额贿赂,真是胆大包天,丧心病狂。有句成语叫“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萧萧洒洒,万无一失,那是因为那马是神话中的“天马”。而慕绥新等腐败分子是人间“脱缰的野马”,他们在“名利场”上肆无忌惮地狂奔野跑,因此掉进“悬崖”只是时间问题。
兼听则明,监管是爱。高明不如开明,开明还需廉明。从这些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不少腐败分子都属于“强人”型的,他们在群众眼里一般地比较“胆大有能耐”,但往往“高明而不开明”,个人作风霸道,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明里暗里破坏民主集中制。然而,“强人”离“罪人”只是一步之遥。一是“强人”因自己的“高明”,个人决定重大问题,难免决策失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二是因为权利过分集中于“强人”个人手中,最终难以避免“强人”及亲友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三是因为“强人”个人集权,侵害同僚职权,压制不同意见,喜以力服人而不是以德服人,因此往往造成班子严重“内耗”,贻误党的事业。因此,领导干部尤其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管,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模范。
    自供:沈阳市在我任职的四年中,有100多人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这次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送钱送物都和我用职权给他们单位或个人办事相关,即在进行权钱交易。因此,我所谓“人情往来”的性质是最清楚的,而实际上对像我这种人,其实也只有“来”,而没有“往”,正如世人所说“来而无往非礼也”。
    通过反思,我认为,所谓“人情往来”,多年来在这里已成为社会生活不正常的变异,成为政治生活中不正常的一种补充,成为重要投资之源或投资渠道。这种“人情往来”所以经久不衰,而且愈演愈烈,因为他有三个特点:一是两头保险。都是“一对一”活动,自然十分安全可靠。二是两头害怕。即送钱的怕人不收,收钱的轻易不能不收。这是由于政治生活不正常,人际关系复杂,有人要通过这种“人情往来”以消除政治危险,如我不收或返回去,就有可能使矛盾明朗化、复杂化。因此,我也轻易不能不收。三是几头都好。首先是名义好。过年过节,大事小事来看望领导,不送礼,给点钱,无可非议;其次是两相情愿,改善关系,加深了解,皆大欢喜;最后是用的都是公款。从这次揭露出的事实看也是如此。这是我长期以来陷入错误道路不能自拔的重要的思想认识上的原因。
总之,我的罪行是相当严重的,给全党和人民带来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我的反思还仅仅是初步的。但是,我真诚地希望全党同志能够从我的反思中吸取教训,把摆在我们面前的腐败问题解决好,不犯错误,少走弯路,为党和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最后,真诚感谢中央纪委对我的帮助、教育。
    背景:接受记者采访的办案同志说,在“人情往来”的名义下,沈阳市的一些干部中,送礼风不仅兴盛,而且金额越来越大。慕绥新在担任市长期间,共收受了133人的钱物,其中有沈阳市级领导干部6人,局级干部71人,县处级干部5人,国有企业经理20人,收受款物的数额,10万元以上的16人,5万元至10万元的16人,1万元至4万元的101人。这其中有相当一些属于权钱交易的行贿受贿性质。
    点评:“人情往来”掩盖着权钱交易。——慕绥新这句话撕开了许多腐败分子“道貌岸然”的“遮羞布”。“人情网”背后是“贿赂网”,案件查处表明,真正给慕绥新搞“人情往来”,向他送“礼”的大多数都是有求于他的人,用钱买他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办事。这些人独不屑于对“弱势群体”讲“人情”,而专对市长大人讲“人情”,如此重此轻彼,足见这些人“人情”的虚伪和势利。“人情往来”是权钱交易的借口和幌子,不法分子行贿以此理由麻痹对方的思想,腐败分子受贿也以此麻木自己的神经,以“法不责众”来“安神”,进而使权钱交易合法化、合理化、公开化。何谓“糖衣炮弹”的进攻?我们说,“人情往来”就是一种裹着“炮弹”的“糖衣”,我们的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警惕啊!
    苍蝇的本质是逐臭,所以苍蝇们总觉得世界是由屎和尿组成的,充满了臭味。“小人喻于利”,因此常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认为世无“君子”,只有与他们相仿甚至更自私的“小人”。腐败分子因为自己贪,就认为所有的人就同他一样贪婪成性、物欲横流,独看不到正气、崇高,看不到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毋庸置疑,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人情社会”,重视“礼尚往来”,甚至礼高于法、以情害法,然而即使这样,古代中国的官员也有忠奸、清浊之分,君子与小人之间,也出现了一批像包拯、海瑞、于成龙那样的清官廉吏。在当今社会,虽然“人情往来”的恶习作为一种历史遗毒,尚未彻底肃清,单毕竟已退居社会风气中的支流和潜流,在党内和社会上居主流的是先进文化,是人间正气。腐败分子走向歧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失去前进的精神支柱,对前途悲观失望,因而不能正确看待主流和阴暗面,以至于同流合污,“不学孔繁森,专学王宝森”。共产党员生活在社会之中,因此社会习俗无疑也影响着党风。罗曼罗兰说:“习惯是锈,它足以使灵魂的钢铁腐蚀殆尽。”然而习惯是人们多次重复某种行为的结果,因此天下也没有不可变的风俗。腐败止于正气,共产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人情往来”等恶俗面前,一要坚持廉洁自律,一身正气,“雷打不动”;二要在职责范围内把移风易俗作为转变作风、加强精神文明的大事实事来抓,狠抓社会风气的优化,力倡新风,做文明健康生活的倡导者,高尚道德的播种者,公序良俗的培育者。同时以社会风气的优化促进党风好转,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